钺侃医疗药品电子监管码真的该废止吗
发布时间:
2024-07-15
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 王岳
前段时间,围绕药品“电子监管码”的讨论可谓热闹非常。先是湖南养天和大药房起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CFDA)将药品电子监管网经营业务交由阿里健康独家运营,引起行业内轩然大波。而后,法院很快作出“不予受理”的裁定。接着,CFDA连发两个公告,宣布暂停药品电子监管码。那么,推行了8年的药品电子监管码真的应该废止吗?
电子监管码的优势
站在行业大趋势的角度看电子监管码,其优势特点是传统条形码所不能媲美的。在假药盛行的年头,电子监管码产品的生产源头、流通消费的全程闭环信息采集,具备了质检、工商、商务、药监等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流程联动的技术功能,为实现对产品的质量追溯、责任追究、问题召回和执法打假提供了必要的信息支撑。若将全国行业发展的眼光放长远,电子监管码即便在初期遇到一些阻力,也是要坚持实行下去的。
梅因曾在《古代法》中得出这样的结论:“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在有一点是一致的,是一个‘从身份到契约’的运动。”这一句话业已成为最为著名的社会进步公式,也成为成熟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标志。
如今中国政府在资金上也许不再“拮据”,但是在专业技术和服务方面不得不借助外部支持。政府应当去做市场不愿意做的事情,如果市场愿意做,政府都应当让出来给市场。就拿电子监管码来说,CFDA为此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,设立一个事业单位?这样做的结果在大幅度增加社会成本的同时,我们不敢想象其最终的服务效率和质量又会如何?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,以往习惯了“用自己人、有自己的枪”,感觉这才得心应手,这种靠“身份”提供公共服务的管理理念已经太落伍了。
官商合作是大势所趋
提高公共服务效率,降低运营成本,政府必须通过“购买服务”的“契约方式”打通“官商合作”之路,这是大势所趋。
在医药领域,官商合作早已不是第一次。21世纪初,海虹企业(控股)股份有限公司曾几乎独家控制全国所有药品招标环节,引起其他医药企业不满。迫于舆论压力,政府在各省建立“药品采购中心”,而这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维持运转及升级。“运动员作裁判员”的结果,使得企业对于“药品采购中心”只好“敢怒不敢言”了。
当下,电子监管码所处之境地与当初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如出一辙。若是CFDA收回电子监管码自己管理,就步上当年国家卫计委的老路。
依笔者之见,政府更应该去做的是出台相应配套的政策文件,规范官商合作,包括在收益、涉及国家重要信息的保护制度上多下文章。从制度上完善,也许是最有效的解决方式。
本期编辑:宋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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